退換貨政策

【退貨申請說明】

  • 請注意:商品一經開封,恕無法辦理退貨,敬請見諒。
    (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塑膠袋已打開,即算開封狀態)
  • 收到商品超過7天,恕不接受退貨。(食品除非有瑕疵,因保鮮問題,恕不退貨)
  • 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不接受部分退貨,並請依原包裝寄回。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含贈品)等,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完整寄回,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
  • 當您的退貨需求通過審核,我們會請宅配人員至您填寫的收件地址取回商品,將由我們負擔此次物流費用。
  •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敬請見諒。
  • 當您提交退貨申請後,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

【無法退貨說明】

  • 因個人口感或料理方式的問題。
  • 未附上原包裝盒含外包裝或包裝不完整及破損無法辨識之商品及發票。
  • 因特別情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
  • 辦理退貨、換貨時,請事先告知,若消費者未通知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本公司將不予接受,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退款說明】

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退貨商品收回並經工作人員確認商品數量無誤後,會進行線上刷退;退款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不同有所差異,請洽發卡銀行確認。

若您使用其他付款方式,請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以利完成退款手續。確認符合退款標準且資料無誤後,我們將於10個工作天內將款項退至您的帳戶。

提醒您,若原先符合滿額贈活動,後因退貨未達標準,也需將贈品一併退回。

【無法辦理退款的情況】

  • 匯款帳號填寫錯誤。
  • 索取紙本發票但未寄回(補件郵資由您自付)。
  • 資料填寫有誤且無法聯繫者,將取消退款申請。
  • 宅配人員三次到訪皆無法收回商品,將取消退款申請。

再次提醒您:
依《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算)。猶豫期非試用期,商品需全新未開封、包裝完整,方可辦理退貨退款。若商品已開封,恕不受理。